近日,青海保監局發布“青保監罰〔2018〕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簡稱“平安人壽青海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平安人壽青海分公司召開的六場產說會中存在欺騙投保人的行為,共計涉及保費64.3萬元。該公司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蒲英年、謝朝輝對此負有直接責任,時任公司副總經理范洪超對此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文件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依據該法相關規定,青海保監局決定責令平安人壽青海分公司改正,處25萬元罰款;對蒲英年給予警告并處8萬元罰款;對謝朝輝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罰款;對范洪超給予警告并處8萬元罰款。
此外,平安人壽青海分公司還存在未按規定對離職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進行執業登記注銷的行為,涉及人數412名。違反了《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十八條,依據該辦法第三十二條,青海保監局決定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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