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中國銀監會淮安監管分局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河支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淮銀監罰決字〔2018〕2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河支行主要負責人為陳紅紅,該支行存在貸款資金被挪作他用的違法違規事實。
淮安監管分局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七)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河支行罰款人民幣4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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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中國銀監會淮安監管分局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河支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淮銀監罰決字〔2018〕2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河支行主要負責人為陳紅紅,該支行存在貸款資金被挪作他用的違法違規事實。
淮安監管分局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七)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河支行罰款人民幣4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