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網站23日公布了內蒙古銀監局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萬達廣場營業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銀監罰決字〔2018〕28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萬達廣場營業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劉同英,該單位存在未經批準擅自遷址的違法違規事實。
內蒙古銀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二)項,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萬達廣場營業所罰款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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