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24日發布新的一批外匯違規案例通報,多達13家商業銀行因存在外匯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合計處罰金額近5000萬元。其中交通銀行廈門前埔支行被處以罰款600萬元人民幣,暫停對公售匯業務三個月,并責令追究負有直接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
重罰金融機構辦理虛假轉口貿易行為
2016年1月至8月,交通銀行廈門前埔支行未按規定盡職審核轉口貿易真實性,在企業提交虛假提單的情況下,違規辦理轉口貿易購付匯業務。
此次通報案例中,涉及違規辦理轉口貿易案的還有華夏銀行上海分行。華夏銀行上海分行涉及違規辦理轉口貿易案,被處罰200萬元人民幣,并暫停其對公售匯業務兩年。
通報顯示,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華夏銀行上海分行未按規定盡職審核轉口貿易真實性,在企業提交虛假提單的情況下,違規辦理轉口貿易購付匯業務。該行上述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處以罰款200萬元人民幣,暫停對公售匯業務兩年。
除上述兩家銀行之外,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杭州分行、北京銀行上海分行均因為違規辦理轉口貿易而被處罰,處罰金額分別為131萬元、84萬元。
2016年,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組織開展嚴厲打擊外匯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與上海公安經偵部門緊密協作,連續破獲“4.07”案、“6.13”案等一批騙購外匯、逃匯大要案,涉案違規資金合計高達27億美元。其中,對以虛假轉口貿易非法跨境轉移資金的違法企業依法從重處理,并暫停3家涉案銀行辦理售匯業務。
在此前公布的外匯違規案例通報中,中國銀行舟山分行也因違規辦理轉口貿易被暫停其對公售匯業務6個月。2016年5月至7月,中國銀行舟山分行未盡職審查轉口貿易真實性,在企業不具有轉口貿易貨權憑證情況下,違規辦理轉口貿易付匯業務。
寧波銀行上海張江支行同樣因為違規辦理轉口貿易付匯,被處罰款100萬元人民幣,責令停止經營對公售匯業務1年的處罰。2016年5月至7月,寧波銀行上海張江支行在企業提交的海運提單均為復印件,收貨人名稱與該企業不一致,不能證明該企業擁有相關貨權和真實轉口貿易背景的情況下,未對轉口貿易及單證真實性、合理性進行盡職審核,為該企業辦理轉口貿易付匯4筆,金額合計9217.69萬美元。
上半年外匯違規罰沒款3.45億元
去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加大對外匯違規違法行為的檢查力度和懲處強度,保持對地下錢莊、逃匯騙購匯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打擊態勢。2017年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已進行了四批外匯違規案例通報。
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共查處外匯違規案件1354件,罰沒款3.45億元人民幣,同比分別增長19.7%和59.5%。其中,查處金融機構違規案件455件,企業違規案件340件,個人違規案件559件。
國家外匯管理局24日表示,下一階段要保持外匯行政執法跨周期的穩定性、連續性和一致性,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資金“脫實向虛”行為,嚴厲打擊地下錢莊、非法外匯交易平臺等違法違規活動。(記者 胡愛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