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 太平財險泉州中支被罰95萬元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發布“泉銀罰〔2018〕2號”行政處罰書,對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太平財險泉州中心支公司)的相關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處罰決定書顯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太平財險泉州中心支公司存在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等三項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決定對其處以合計罰款95萬元。
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依據相關規定,對太平財險泉州中心支公司3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合計人民幣7萬元罰款。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18年5月28日。
關鍵詞: 太平財險泉州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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