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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聯合印發《揚州市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全面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方案》明確,此次清理的范圍為市、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及其所屬部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現行有效的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點清理妨礙市場準入和退出、妨礙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影響生產經營成本、影響生產經營行為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堅持“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全面排查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確保“應清盡清”。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根據清理的范圍、重點和標準,對制定的政策措施逐項開展排查,對梳理的政策措施形成處理結論,并按程序啟動廢除或修訂。廢止或修訂政策措施的,要依法向社會公開。
下一步,市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會同副召集人單位抓好清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加強督促指導,凝聚工作合力,進一步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助力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支撐。(蔣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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