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勞動合同的類型有哪些
勞動合同解除的種類有:一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是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單方解除又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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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等。
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怎樣寫
勞動者符合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應該發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且辦理有關離職手續。解除通知書需具備如下要素:
1.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的發出對象要明確、唯一;
2.雙方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3.明確勞動合同的解除理由以及程序;
4.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中應當寫明是否需要支付補償金,并明確各類待遇的支付;
5.明確勞動合同解除的時間以及工作交接等事項;
6.說明是否啟動競業限制等條款。
三、如何仲裁解除勞動合同
找法網提醒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解除勞動關系的轉移屬于勞動爭議,申請仲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規定:
1.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當地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同時向雙方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2.在1年仲裁時效期間內申請(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3.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基本信息;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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