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消息,4月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公告稱,《體育產業統計分類(2019)》已經于2019年3月13日國家統計局第4次常務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體育產業統計分類(2019)》的具體說明中提及電子競技,并將其歸為職業體育競賽表演活動,與足球、籃球、排球、棒球、乒乓球、羽毛球、拳擊、馬拉松、圍棋等運動項目屬同類型。
職業體育競賽表演活動是指商業化、市場化的職業體育賽事活動的組織、宣傳、訓練,以及職業俱樂部和運動員的展示、交流等活動。
近年來,電子競技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2003年11月18日,國家體育總局正式批準,將電子競技列為第99個正式體育競賽項。2008年,國家體育總局將電子競技改批為第78號正式體育競賽項。
在2018年雅加達第18屆亞運會上,電子競技被納為表演項目。2022年杭州第19屆亞運會將電子競技納為正式比賽項目。
關鍵詞: 電子競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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