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2年12月13日,西北政法大學企業合規研究院粵港澳大灣區分院合規大講堂第十三講正式開講。本次講座由西北政法大學教務處副處長、企業合規研究院特聘研究員、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副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王鵬飛擔任主講人,講座主題為《企業財稅、勞務合規專題》,由廣東金唐律師事務所和良輝律師擔任主持人。
講座伊始,和良輝律師對各位專家學者和與會嘉賓的到來表示歡迎與感謝,并對今天的主講人以及與談人作簡要介紹。之后介紹了本次講座的流程和內容,以及對王鵬飛老師之后的講座專題表達期待與感謝。
在主講環節中,首先,王鵬飛老師對企業財稅方面的涉罪情況做系統的梳理,認為財稅犯罪與企業合規之間具有高度的相關性,之后指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在我國企業犯罪中占據主要位置。
其次,對該類犯罪合規建設中存在的風險點進行總結,認為其包括取得的發票被認定為異常憑證或者被認為是虛開的發票、發票無法取得、發票被變名以及企業自身風險等五類,并通過案例、統計圖等方式進行細致地講解。接著,王鵬飛老師對合規不起訴問題進行講解,通過對多個典型案例的比較分析,從而總結出財稅合規不起訴案件中應當考察的多個元素,并指出對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具有適用上的共通性,以此為基礎對財稅合規建設要求進行分析。最后,對財稅合規建設中律師存在業務種類進行介紹,王鵬飛老師通過對國內外相關案例進行分析,認為律師在該類合規建設中可以從內部調查、行政以及刑事等三個層面開展業務。
本次會議的與談人由西北政法大學企業合規研究院院長助理鄒帆博士以及廣東金唐律師事務所林奕彤律師擔任。
鄒帆老師首先對今晚的講座內容進行總結,之后以“金稅四期”為例對講座主題和內容的理論性與實踐性予以肯定,尤其是對于講座中的律師業務開展、合規雙不起訴等問題。其次,鄒帆老師從律師業務開展方面進行闡述,認為在企業合規中律師應當積極發揮作用并拓展業務方向,不只是建設新興業務領域,還包括對原有業務進行更深層次的拓展。對于企業的合規建設需求不能泛泛而談,而應當將其具體化、精細化。
林奕彤律師首先對講座內容進行回顧,指出講座中討論的企業自身風險、行政合規優先等問題尤為重要并獲益匪淺。之后結合自身辦案經驗,從以下兩點發表與談:其一,林律師以案例中裁判的方向轉變為基礎,認為企業可以通過證據流的完善來證明其業務的真實性,從而規避刑事風險。所以重點更需要集中在行政合規層面,但是這其中存在相關誤區,例如企業財產混同、“以票代稅”等,使得企業無法正確理解相關政策而讓行政合規舉步維艱。其二,對于個人財稅合規有可能會成為后期財稅合規研究的重點,因此律師需要在這其中發揮重要作用,但是需要更多的學習與經驗總結。
會議最后,和良輝律師對本次講座進行了總結,并對參與到講座中來的各位專家學者表達了真摯的感謝。至此,合規大講堂第十四講圓滿結束。
合規大講堂第十四講將在2022年12月20日晚19點進行,由西北政法大學企業合規研究院院長助理,碩士研究生導師陳建軍主講,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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