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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離職去別的單位,由于公交公司的養老沒有補繳,現在續交也成問題。”8月30日,延安市民南先生向華商報二三里資訊反映稱,他此前在延安市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交公司”)工作期間,被拖欠老保險以及押金等難解決。
據了解,南先生是從2018年入職延安市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一直從事駕駛員工作。“由于公交公司長期拖欠員工工資,生活所迫無奈之下,我在2022年12月底選擇勞動仲裁申請離職,2023年6月份勞動仲裁結果下來。”南先生說,仲裁結果下來,要求公交公司退還1萬元的押金,補繳養老以及經濟補償等,但是公交公司依然不予以執行。
南先生向記者提供了兩份《延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書》,其中一份延勞人仲案字(2023)第41-1號裁決如下,由被申請人(即公交公司)補繳南先生在其單位工作期間(2018年至2019年12月、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養老保險費,繳納標準、比例以及金額均以保險經辦機構計算核定數據為準,其中所產生的利息由公交公司承擔;公交公司支付南先生事業保險金4995元,支付經濟補償9887.5元。上列款項總計14882.5元在本裁決15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南先生。另外一份裁決書《延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書》延勞人仲案字(2023)第41-2號裁決如下,由公交公司支付申請人押金10000元。
記者從裁決書上看到,兩份裁決日期均為2023年6月9日,目前已過申訴期,已發生法律效力。
南先生稱,仲裁結果下來他多次找公交公司,依然沒有結果。
針對此事,8月30日,記者致電延安市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一位負責人,對方回應稱:“由于資金緊張,員工工資發放也成問題,首先要解決職工工資發放,一旦抽出來資金就會給南先生解決的。”至于具體何時能給南先生解決,對方表示,具體時間他也無法確定。
就此事最新進展,華商報二三里資訊將持續關注。
華商報記者 唐保虎 編輯 何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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