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銀監局新鄉分局公布了對河南延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處罰信息公開表(新銀監罰決字〔2018〕6號)。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601988,股吧)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第一條,《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四十八條。對河南延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向商業性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以貸收息行為罰款20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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