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幼兒園開學的日子
新鄉獲嘉的多多今年四歲
原本就要上幼兒園了
可是
他卻被幼兒園拒收了
因為他戴了助聽器
多多今年四歲,特別愛畫畫,也特別愛笑,按說他今年就應該上幼兒園了。可是,一提起幼兒園,多多的媽媽就忍不住留下眼淚。
一開始,獲嘉縣第一幼兒園的園長表示先看看孩子,隨后開會再決定。遺憾的是,多多最終還是被這所公辦幼兒園拒收了。而園方給出的拒收理由,多多媽媽感覺更難接受。
其實,多多之前已經在焦作市殘疾人康復教育中心學習過,并且順利畢業,可以正常的和人進行交流。
既然多多可以像正常小朋友一樣上學,為什么要拒收呢?
而且,都市記者在幼兒園門口看到一個資助政策,其中一項提到資助對象包括殘障兒童。明明有這樣一個資助政策,為什么像多多這樣的殘疾兒童,卻不被這所公辦幼兒園接收呢?
獲嘉縣第一幼兒園的做法到底合不合適呢?都市記者和多多媽媽一起來到獲嘉縣教育局進行咨詢。
記者:咱有哪條規定,說他們可以拒絕殘疾兒童?
教育局工作人員:我給你們再解釋一下,這個我們的省教育廳,我們的政府對這個殘疾兒童非常照顧。我們獲嘉縣也申報了這個融合教育試點,更好的享受這個學前教育,建議(多多)還是去融合教育試點幼兒園。
記者:我想問一下,殘疾兒童有沒有自己選擇入學的權力?
教育局工作人員:他的首選應該是融合教育試點,這樣更有利于他的成長。
記者:當這個小朋友,他已經達到了和正常小朋友交流的狀態,他也需要去融合試點?難道他就不能選擇離家近的,在家周圍上這些公辦幼兒園,和正常的小朋友一起去學習嗎?
教育局工作人員:這普通幼兒園的教師,他沒有接受過照顧殘疾兒童的培訓。
記者:他不需要怎么照顧,就是帶一個耳蝸而已。
教育局工作人員:他這個耳蝸,它不是三塊兩塊的東西,這兩個耳蝸兩三萬塊錢的東西。如果損壞的情況下,這個責任誰負?
多多媽媽:我給他們的承諾是,我可以出具這個書面材料。如果這個助聽器在學校出現問題,我們自己負責。
教育局工作人員:畢竟是帶有耳蝸,他是個特殊的群體。沒有任何一個人保證,這個孩子去室外活動的時候,比如爬滑梯、過獨木橋,他不摔倒。
記者:那任何孩子都會出現,有任何兒童,就是普通兒童,入學的時候都能保證自己在學校不出任何意外嗎?連普通兒童都不能保證自己在學校不出意外,你讓一個殘疾兒童在學校保證自己不出意外,你覺得這不是歧視嗎?
教育局工作人員:已經到下班時間了,我去打下卡。
記者:要不咱聯系一下教育局領導吧,或者聯系一下園長也行。
教育局工作人員:現在到吃飯時間了,我管你們飯,咱去食堂吃飯。
記者:我不需要吃飯,咱們把這個問題解決一下行不行?
。。。。。。
對于公辦幼兒園到底能不能拒收殘疾兒童,獲嘉縣教育局一直不予正面回應。說是為了孩子著想,讓孩子去融合教育,難道殘疾兒童因為特殊就只能有這一個選擇嗎?他們就不能享有普通兒童該有的選擇受教育的權力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
第七條 學前教育機構、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殘疾人教育;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殘疾人申請入學,不得拒絕招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二十五條 普通教育機構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人實施教育,并為其學習提供便利和幫助。
普通小學、初級中等學校,必須招收能適應其學習生活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普通高級中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必須招收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要求的殘疾考生入學,不得因其殘疾而拒絕招收;拒絕招收的,當事人或者其親屬、監護人可以要求有關部門處理,有關部門應當責令該學校招收。
普通幼兒教育機構應當接收能適應其生活的殘疾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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