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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什么,我得等到我兒子80歲,才能領到錢?”
(資料圖)
2022年,河北一位女士坐在一家保險公司的辦公室里,一臉憤怒的說到。
從女士的口吻中,我們得知她給自己的兒子買了一份保。據說這份保險在10年以后就能領取,獲利頗豐。然而,如今保險公司卻告知這名女士,要等到她兒子80歲才能領取金額,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兒?
可以保到80歲的保險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講講,這名女士是怎么和這份保險結下不解之緣的。2015年,河北滄州的韓女士,在閨蜜小麗的介紹下,購買了一份長城人壽的分紅險。
按照保險公司的說法,這份名叫“長城鑫相隨年金保險C款(分紅型)”的保險,只需要連續繳納10年的本金,到時候就可以享受分紅利潤。
最關鍵的是,這份分紅利潤可以一直領取到80歲,堪比退休金的加強版。按照韓女士的想法,這簡直就是在撿錢。所以她二話不說就簽下了這份協議,并把被保人定為了自己的兒子。
當然了,在簽協議的過程中,由于這份協議多達70頁,直讓人眼花繚亂,所以韓女士出于對朋友的信任,看都沒看就直接簽了。所有手續辦完以后,韓女士心滿意足的走出了保險公司,這下終于不用擔心兒子今后的生活開銷了。
原來韓女士的家庭是一個單親家庭,自從丈夫拋下她們母子倆不管以后,韓女士便帶著兒子相依為命,苦苦支撐。但以韓女士微薄的工作收入,根本無法承擔兒子今后巨大的開銷,所以只能找個其他賺錢的路子。
這下有了這份分紅險,韓女士可算是找到了出路。她每年只需要繳納1萬塊,到10年以后,就能本息全取。無論是從什么角度來講,這都是一筆穩賺不賠的生意。
7萬塊錢取不出來了
只不過,在分紅險繳納到第7年的時候,韓女士突然遭遇事業上的失敗。由于自己經營的門店生意慘淡,所以韓女士很快陷入了“經濟危機”。無奈之下,韓女士起了動用之前繳納的分紅險的心思,不然的話,接下來真的就要餓死街頭了。
在韓女士看來,這份保險還需要3年才能繳納齊全,如果自己提前繳納3年的費用,到時候是不是就可以一次性將其取出來了?于是韓女士拿著湊來的3萬塊錢,去到保險公司討錢。
韓女士表示,自己將這3萬塊錢打入之前的保險賬戶以后,希望能提前取出10萬塊錢本息,到時候就算沒有分紅利潤也沒事兒。
面對韓女士的要求,保險公司的柜員表示不可以,目前不存在這種操作。韓女士知道這不符合章程,所以打算跟她們經理商量,看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柜員在經過一番思索以后,便叫來了自己的經理。
韓女士發現,如今保險公司的經理早已換了一副新面孔。這位姓劉的經理在了解了事情的經過以后,讓韓女士先仔細看看合同。韓女士按照劉經理的說法,對著合同逐行逐句的瀏覽。然而,就在韓女士瀏覽到第45頁的時候,意外出現了。
只見韓女士突然暴跳如雷,指著劉經理的鼻子大罵,說他在騙人。原來第45頁的合同上顯示,韓女士不僅現在取不出錢,就算10年以后,依舊取不出錢。只有等到兒子80歲的時候,才能拿到那些錢。這下韓女士實在是忍不住了,于是就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
面對韓女士的怒吼,劉經理顯然已經見怪不怪了。他表示這些合同都是白紙黑字寫好了的,就算韓女士表示不解,那也只能接受。韓女士當然無法接受這種事情,于是聲稱自己被詐騙了,揚言要讓保險公司給予賠償。
對接經理也是受害者?
就在韓女士喋喋不休之時,劉經理干脆讓她去找之前的對接經理,順便把這個鍋從自己身上踢出去。韓女士經過多方打聽,發現原來的那位對接經理早已離職。
在萬念俱灰之后,韓女士決定繼續鬧下去,不還錢就誓不罷休。在有一段時間,韓女士甚至還打算在保險公司打地鋪,以此來為自己維權。劉經理看到事情已經一發不可收拾,于是只好通過以前的公司通訊錄,找到了之前給韓女士辦理保險的張經理。
沒想到,張經理在聽完劉經理的描述后,更加欲哭無淚。張經理表示自己就是一打工的,所有的操作都是按照公司培訓來實施的,所以他并沒有蒙騙韓女士的意圖。
此外,張經理還表示,關于保險的全部內容細節,他其實也不知情。所以嚴格來講,張經理也是其中的一名受害者。
在這種情況下,事情漸漸陷入了一個死結:受害者無法繼續維權,而保險業務操作人也對此毫不知情。所以最終的矛盾指向了同一個地方,那就是保險公司。
畢竟無論怎么講,保險公司都應該清楚這份合同的意義所在。如果韓女士和張經理都沒有錯,那就是保險公司出了問題。就這樣,韓女士帶著滿腔怒火,來到了保險公司總部,要求他們給個說法。
總部的對峙
面對韓女士的上訴,保險公司派出了專門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鄭女士。鄭女士苦口婆心的跟韓女士講了一大堆跟保險相關的知識。她從公司的盈利模式,講到了當今的保險制度,隨后又給韓女士分析了市場行情,把韓女士說的一愣一愣的。
看到韓女士被忽悠住以后,鄭女士開始直擊要點。她表示韓女士之前繳納的那些費用,是屬于有效保險金,和本金不是一碼事。如果是本金的話,確實可以在10年以后領取回去,但如果是有效保險金,那就得等到80年后了。
當然了,由于時限不同,所以本金和有效保險金的金額數目也是差距懸殊。有效保險金就像韓女士之前繳納的數額一樣,只需要1萬/年。但如果是本金的話,那就得繳納5萬/年。
也就是說,韓女士需要給保險公司繳納50萬,才能拿到最后的錢。不然的話,她之前繳納的錢就全部打水漂了。
韓女士聽到對方這么說以后,頓時怒不可遏。要知道,在7年前,辦理保險業務的張經理可不是這么說的。當時說好的1萬/年的本金,現在怎么變成5萬/年了,這不是詐騙是啥?
面對韓女士的質問,鄭女士依舊不緊不慢的解釋道。分紅險的本金,自始自終就是5萬/年,不存在什么1萬/年的情況。如果當時張經理真是這么說,那就只能怪張經理口誤了。
與此同時,鄭女士還趁機補了一刀。她表示正是由于張經理對業務不熟練,所以公司才打算將其開除。所以要怪也只能怪韓女士碰上了一個業務不熟練的主兒。
韓女士越聽越不對勁,還想繼續反駁。這時候鄭女士卻表示,自己接下來還有很多業務要忙,如果沒什么問題,那韓女士就可以出去了。
無奈只能認栽
從鄭女士的種種表現中,韓女士看得出來,對方是不想給錢了。于是韓女士憤而威脅道,如果保險公司不給予賠償的話,到時候就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沒想到,這時候鄭女士信誓旦旦的表示。公司的一切操作,都是符合法律程序的。無論是保險合同,還有公司培訓,亦或者是售后服務,都講解的明明白白,所以不存在違法亂紀的問題。
這里面最大的矛盾,無非就是之前的張經理。是他沒有弄清楚有效保險金和本金的關系,所以才釀成了如今的錯誤。
在說完這些后,鄭女士又用一些威脅的語氣對韓女士說:“就算你想打官司,也掏不起那高昂的律師費,但我們卻擁有充足的財力,可以打贏這場官司。所以你最好知難而退,也省得給自己造成更多麻煩?!?/strong>
聽到鄭女士這么說以后,韓女士非但沒有死心反而更加想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如果任由壞人這么猖狂下去,這世道還有沒有天理?但無論如何,韓女士在心里暗暗發誓從此再也不敢碰保險這類產品了。
畢竟保險公司有錢聘請大量頂級律師,來幫助自己規避那些法律條文。所以無論保險公司怎樣操作,他們的做法都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
從韓女士的故事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如今的保險業務確實存在這樣那樣的坑。最關鍵的是,他們會給這些“坑”穿上合法的外衣,即便后來謊言被人發現,他們也能用各種理由狡辯。
所以韓女士的經歷也提醒我們,無論是保險合同還是其他合同,在簽訂之前一定要有足夠的耐心,必要的情況下可以找專業人士幫忙審核,以免被有心之人鉆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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