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不同意訴訟離婚怎么辦
一方不同意訴訟離婚的解決方式是否能夠離婚是人民法院根據事實情況確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決定。如果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法院就會判決離婚,否則將判決不準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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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款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離婚訴訟的流程
1.向法院起訴,提交的材料:起訴書三份、結婚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2.等待開庭,大概是一個半月左右;
3.開庭,法庭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法院判決;
4.等待判決。
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三、離婚訴訟通知不到被告怎么辦
1.原告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官會聯系對方開展庭審工作;
2.如果聯系不上有可能會公告送達,國內的60天公告送達完畢,安排開庭;
3.如果對方未到庭,有可能擇期開庭;
4.后續對方依然不出庭,法官可缺席判決并公告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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