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就《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下稱《國家標準2023》)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在保持總體結構與舊版國家標準一致的基礎上,對部分服務項目進行了“增、提、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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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新增了“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服務,為農村計劃懷孕生育婦女在孕前3個月至孕早期3個月增補葉酸,并提供健康指導、追蹤隨訪等服務;在“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中,將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由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等;將“農村危房改造”服務對象擴大到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
2021年,我國首次出臺了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涵蓋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yī)、老有所養(yǎng)、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yōu)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等9個領域80個基本公共服務項目。
上述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2021版國家標準的80項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已經基本落實到位,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發(fā)揮了積極作用。也充分表明,我國涵蓋國家、行業(yè)、地方和基層服務機構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制度框架搭建完成。
《國家標準2023》發(fā)布表明在這一領域國家和地方層面都在積極繼續(xù)推進。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和保障標準的常態(tài)化動態(tài)調整是必然方向,并且是一個不斷往更高標準調整的過程。
首先要看到,標準陸續(xù)出臺并取得公信力要保證做到“承諾必達”。
上述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政府部門而言,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界定是政府部門向人民群眾做出的、必須予以兌現(xiàn)的“硬承諾”,是各級政府必須履行的“責任狀”;對群眾來說,更是一份自身權益的“明白卡”。
其二是各地在實施過程中要遵循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原則,這也是“承諾必達”的延伸。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要求,在制定地方標準方面,既要積極回應群眾期盼,也要避免吊高胃口、過度承諾。新增服務項目、提高服務標準、擴大服務范圍等調整,都經過嚴格的財政承受能力評估,確保新標準能落實、可持續(xù)。
《國家標準2023》要求,各地要對照、結合本地實際,抓緊調整本地區(qū)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確保不低于國家標準。各地區(qū)實施標準要于今年12月底前印發(fā)實施,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其三是做到“承諾必達”需要發(fā)揮各方面力量合力。
在政府層面上,要擴大供給,大幅度增加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投入,優(yōu)化和調整社會資源配置方式;在社會層面上,要實現(xiàn)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多元化,在產品和服務的提供方面可以運用各種市場競爭機制,通過政府、市場、社會力量等多元主體通過多種途徑來提供。
事實上,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民間資本已經成為一種力量,包括教育領域、醫(yī)療領域等,但一些體制性的障礙還需要克服。
總之,隨著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的變化,群眾對基本公共服務的要求也在日益增強。一方面,國家和地方要在標準制定上走在前面,起到引領作用;另一方面,又要在“開源”方面加大力度。為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源源不斷的活水,僅僅依靠政府投入肯定是不行的,需要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入進來,才能實現(xiàn)“承諾必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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