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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8月14日訊 日前,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泉州銀行被警告,并處罰款426.5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8月7日。
具體來看,其違法行為類型為:未按規定報送統計報表;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未按規定備案;涉詐賬戶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建立反假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相關人員不具備反假專業能力;未按規定解繳假幣;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未按照規定對異議信息進行標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告大額交易或可疑交易報告;存在虛假或引人誤解的營銷宣傳;違反消費者金融信息保護規定;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內部控制及其他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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