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3個……數字達到30多個時,檢察官趙寅和同事們眉頭緊鎖,心情格外沉重。
表格上的數字是近10年來山東省棗莊市山亭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未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的犯罪嫌疑人總數,占比高達70%。
數字的發現和統計源自一起并不普通的盜竊案,主角是兩個未成年人,均為16歲。
2019年11月,16歲的張某、田某進入趙寅和同事的辦案視線。在審查二人涉嫌盜竊案時,檢察官發現,二人分別在小學四年級、六年級輟學,加之父母病亡或離異背景,失學失管,最終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回憶之前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乏有初二年級學生因課業難度加大而輟學的個案,趙寅和同事開始逐一統計經手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學歷。
最終,不斷增長的數字刺痛了這些專門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檢察官的眼睛。
由趙寅擔任主任的山亭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負責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補充偵查,以及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統計顯示,輟學未成年人并非個案,而輟學恰恰是一個危險的信號,這些少年兒童更易接觸到不良社會青年,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趙寅說。
如何從源頭預防?如何保護更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向部分輟學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了解,山亭區人民檢察院發現,部分學校及老師對輟學學生進行了勸返說服工作,但對不返校學生,相關行政部門及鄉鎮、街道并沒有全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的法定職責,及時對監護人采取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處以罰款等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進一步規定了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的具體行政措施。
經深入研究,山亭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鎮(街道)不依法履行“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未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未采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侵害了不特定的多數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一份份沉甸甸的檢察建議由此發出——山亭區人民檢察院分別向鄉鎮(街道)、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履行防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失學輟學法律責任、查明輟學原因督促復學、依法處置失學輟學問題和建立“控輟保學”長效機制的檢察建議。
收到檢察建議后,山亭區教育和體育局、各鎮(街道)非常重視,隨即對該區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學生進行調研,查找“控輟保學”工作存在的問題,按照教師勸返、學校勸返、鎮(街道)勸返三步走的模式開展勸返工作。
最終,38名輟學孩子被成功勸返,重歸校園。
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的長效機制也由此建立。《山亭區教育和體育局控輟保學實施方案》很快出臺,從健全“控輟保學”聯動機制入手,明確職責,從依法控輟、行政控輟、扶貧控輟、安全控輟、情感控輟等多方位保障。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部主任商振華介紹:“山亭區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罪錯未成年人在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比例較高,遂針對此問題向職能部門發出‘控輟保學’檢察建議,確保適齡兒童全部接受義務教育,此做法是山東省檢察機關首例,在全國檢察機關中也屬較為扎實的工作樣本。”
“接下來,我們將就是否有新輟學少年兒童、是否依法勸返等問題繼續跟蹤。”趙寅說。
“檢察機關以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在義務教育領域依法履行法定職責,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保障了適齡兒童、少年的受教育權,同時,也是從源頭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有助于解決未成年人輟學引發的社會不穩定問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的社會效果。”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檢察委員劉繼祥評價。
(記者 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