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駐紐約總領館網站消息,近日,美國波士頓某高校留學生張某與在同校留學的男朋友王某因瑣事激烈爭吵。張某幾次欲出門均被王某拉住,要把問題“說清楚”,雙方因而發生抓扯。公寓物業聽到響動報警,隨后警方趕到,在現場了解情況,看到張某手腕處有抓扯痕跡后將王某帶走調查。張某嚇得立刻冷靜下來,害怕此事影響到王某學業,反復向警方解釋只是情侶間鬧點小矛盾,警方卻不予理會。張某不知該如何處理,致電總領館求助。
美東地區每年都會發生多起涉及中國公民的類似案件,當事雙方因故發生爭執或抓扯,有的系一方情急之下報警希望“嚇唬”對方,有的系旁人察覺到異常而報警。警方到場后,當事人以為向其說明情況澄清“誤會”即可萬事大吉,孰料美國警方堅持介入,特別是如當事人身上有傷,警方往往會將沖突一方或雙方同時逮捕。直到此時,得知即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相關當事人才為一時的沖動后悔不已。
類似事件或沖突在美國一般會被歸入“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范疇,按刑事案件處理。美國聯邦和各州均有關于家暴的立法,執法機關對涉家暴案件通常十分重視,執法非常嚴厲。案件一旦定性為家暴,則屬于公訴罪,進入審理程序后將由地方檢察官根據案件嚴重程度按重罪(Felony)或輕罪(Misdemeanor)起訴施暴者,受害方后悔求情也無法撤訴。即便作為輕罪起訴,當事人被逮捕后也將面臨上庭等一系列麻煩,留下的逮捕記錄還可能會影響今后在美留學、工作和生活。
駐紐約總領館提醒大家,凡事“和”為貴,與親人、友人之間發生爭執務必要管控好情緒,心平氣和溝通,不然既傷感情,又可能因不當用語或肢體沖突給自己帶來更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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