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教育部官網在“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2884號(教育類271號)提案答復的函”中提到,教育部將明確教師不得通過手機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業,將批改作業的任務交給家長。
答復函中指出,批改作業是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應有之義。相關法律法規對此做了明確規定。
針對小孩子借機玩智能手機問題,教育部聯合多部門共同行動,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門印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提出,學校教育本著按需的原則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教學和布置作業不依賴電子產品。通過政府、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家庭、學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保護兒童健康成長。
下一步,教育部將進一步強化師德建設,完善管理,規范教師教育教學行為,明確教師不得通過手機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業,將批改作業的任務交給家長。避免出現“學校減負、社會增負,教師減負、家長增負”等現象。
其實在“教育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5833號建議的答復”中也提到類似舉措,在該答復中提到,教育部將明確教師不得通過家長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布置作業,將批改作業的任務交給家長。
關鍵詞: 不得用手機微信QQ布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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