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考全年級第四卻因燒電熱水壺無法拿獎學金 學校:評選要求無違規
11月13日下午,一位微博名叫 @lIN林不早起 的網友爆料稱,“自己考了全年段第四,因為被查到用電熱水壺,閩江學院剝奪了我全年一切評優評先和獎學金的權利。”
@lIN林不早起 微博截圖
14日中午,紅星新聞聯系到閩江學院黨委宣傳部。一位周姓工作人員稱,已知悉此事,但該文系匿名發表,暫無法與其本人核實,“帖子中部分情況不屬實。”
隨后,該工作人員給紅星新聞記者發來一份就文中涉及的學校管理方面的舉措的情況說明(以下簡稱說明)。
該說明中稱,學校明文規定,宿舍內禁止使用電飯鍋(煲)、電水壺杯等電熱設施。違反宿舍消防、用電的相關規定,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根據相關規定,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評選要求:平時表現良好,當學年無違反校規校紀行為。
若學生受到處分,處分到期后,被處分學生可向院(系)申請解除。此外,學生參加省級以上(含省級)各類比賽,成績突出,受到獎勵者;關鍵時刻挺身而出見義勇為的;以及參加學校重大活動表現特別突出的都可以申請解除處分。
說明中稱,上述相關規定在新生入學時通過手冊下發、入學教育、校規校紀知識測試等方式告知每個學生。
爆料帖中,該學生還反映學校強制學生使用有償飲水機器。說明中稱,直飲水機按流量計費,資費標準為常溫水0.15元/500ml,開水0.2元/500ml,價格低于市面上的桶裝水。此外,學校還在圖書館、體育館等人流量較大的地方,安裝了多臺供水系統,免費提供溫、開水。
被吐槽的有償飲水機 圖據 @lIN林不早起 微博
關于爆料帖中,學生反映自己剛買的電動車被沒收一事。該說明中稱,根據相關規定,學校保衛部門配合轄區公安機關,對校內違規車輛依法查扣。車主可憑借購車憑據,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罰后取回車輛。
車被鎖了, 圖據 @lIN林不早起 微博
13日晚間,該微博賬號發文稱自己的電動車被學校歸還。紅星新聞記者就此事詢問該周姓工作人員,對方回復稱,對此并不了解,“還未找到發帖當事人。”
紅星新聞記者通過微博私信該博主,截至發稿,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