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相強制使用現代裝備不等于教育現代化。
開學了,最近在杭州、泉州等地的一些家長正在為買不買“電子書包”而糾結。
據杭州媒體報道,有網友在論壇上發帖:該市多個學校實行電子書包,說是自愿購買,但是要按照購買情況來分班,壓力好大。據一份《“電子書包”告家長書》顯示,電子書包的費用包括一臺平板電腦+教學系統2500元、服務費每年360元。而在泉州部分地區電子書包的收費為3200元,買不買同樣影響分班。
早在2012年,教育部等部門就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特別強調,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
顯然,電子書包屬于教輔材料,學生購買也必須堅持自愿原則。學校把是否購買電子書包作為分班標準之一,是變相強制學生購買,這一做法必須叫停,同時要調查這背后是否存在與有關電子書包銷售方的利益輸送,嚴肅追究責任。
有些學校可能會說只是向學生推薦,按是否購買電子書包進行分班,也是為學生考慮。
但自愿和強制、變相強制的區別就是,有無其他附加條件,以及附加條件對學生學習生活有多大影響。
比如,學校老師推薦學生自愿購買電子書包,并表示,今后布置習題主要依賴電子書包,學生(家長)能不買嗎?這就是變相強制,甚至可以說是直接強制。將購買電子書包與分班掛鉤,也屬于此類。
在互聯網時代,電子書包的出現,豐富了學生的教輔選擇,學生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適合自己的電子書包,這無可厚非。但學校強制則變味了。
有些學校還打出進行教育現代化改革的旗號,甚至有的地方教育部門還為此發文背書,但部分學校和地方教育部門可能沒有意識到,不管以怎樣的名義,變相強制或強制都是違規、違法的。而從教育現代化角度看,使用電子產品也未必等于教育現代化。
教育現代化更體現在學校辦學制度與教育理念上,核心是服務于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創新思維,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合理使用電子產品。
最近教育部、國家衛健委等八部門制定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公布。其中就要求,學校教育本著按需的原則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教學和布置作業不依賴電子產品,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時長的30%,原則上采用紙質作業。
就在方案公布的當口,還有學校違規強制學生購買電子書包,這表明落實方案任重道遠。在此背景下,顯然有必要完善相關問責機制,追究這些學校頂風違規、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責任。
□熊丙奇(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