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京4月15日電 (記者王偉健)江蘇蘇州市政府近日就太湖圍網拆除發布通告,要求太湖蘇州市行政區域內水域4.5萬畝圍網在今年年底前基本拆除到位,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拆除任務。
通告要求養殖使用權人今年9月30日前按照補償方案的規定簽訂圍網拆除補償協議,由發證機關收回養殖使用權,12月31日前自行向所在區人民政府辦理移交手續。
《 人民日報 》( 2018年04月16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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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京4月15日電 (記者王偉健)江蘇蘇州市政府近日就太湖圍網拆除發布通告,要求太湖蘇州市行政區域內水域4.5萬畝圍網在今年年底前基本拆除到位,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拆除任務。
通告要求養殖使用權人今年9月30日前按照補償方案的規定簽訂圍網拆除補償協議,由發證機關收回養殖使用權,12月31日前自行向所在區人民政府辦理移交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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