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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與法制網訊(記者王立三 口李玉成)“感謝阿城區法院將我從失信人員名單中清除,我的子女終于可以入學了!”這是原失信被執行人李某、那某對執行法官發自內心的真誠感言。法官辦事效率之高、信用修復之快,得到了夫婦二人一致認可。
今年5月15日,立案恢復執行(2023)黑0112執恢1272號申請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阿城區支行與被執行人李某、那某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立案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人民法院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點對點網絡查控,未發現可供執行的大額財產。6月8日,將被執行人李某、那某列入限制高消費名單中。
今年7月,被執行人李某、那某主動聯系到執行法官,稱其子女在入學軍警院校過程中,被查出父母為失信被執行人,入學過程因此異常艱難,想主動履行義務,請求法院將其從失信人員名單中清除、屏蔽。
收到請求后,承辦此案的執行法官立即組織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進行了溝通。協商后,李某、那某一次性繳納了52182.89元用于清償自身債務,并取得了申請執行人的諒解。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擦除了夫婦二人的“信用污點”,減少了其子女入學限制。
來源:民主與法制網
編輯:蔡 斐
審核:田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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