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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財政部發布了《關于繼續實施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對公租房提到了多項稅收優惠,如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征建設、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一是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城鎮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公租房免征房產稅等等。
公租房是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城市中低收入的人群的住房問題公租房,一般公租房的運營機構由國企負責,保障房運營一般由政府補貼,收益極低,因此公租房稅收優惠實質上也是為國企減稅。
公租房稅收減免對市場租賃機構無影響,隨著租賃市場的發展,市場化的租賃機構逐步增多,如長租公寓,若市場化的租賃機構的稅收也能有一定的減免,對整體的租賃市場的影響將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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