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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西南寧一名8歲女童為救落水同學,不幸溺水身亡,家人在岸邊哭得撕心裂肺。女孩父親韓先生稱,女兒是為救其他小朋友才下水的,現已經確認死亡:“她會游泳但那個小朋友不會”。7月5日,轄區街道辦工作人員稱,正在為女孩申報見義勇為獎勵。(7月5日環球網)
每年暑假是溺水事故高發期。放暑假前,盡管教育部門三令五申,中小學校也通過各種形式開展預防溺水教育,但收效甚微,溺水悲劇還是一而再地發生。8歲女童為救落水同學溺亡,再次敲響預防溺水警鐘。筆者認為,一個幼小生命調零,令人惋惜和痛心,此事件也反映存在安全防護短板,值得社會多方反思。
近年來,中小學校預防溺水教育,可謂年年有、年年重視,但暑期孩子溺水的悲劇,依然年年發生。一方面,預防溺水教育大都走走過場,孩子們一旦放了暑假,脫離了學校和老師的管控,便像脫韁的野馬,把預防溺水的警告當作了“耳邊風”,而家長們往往忙于工作或生計,又疏于對孩子監護,無法保證孩子不會下水游泳;另一方面,夏日天氣炎熱,孩子們沒有消暑的好去處,時常會結伴去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水塘、河流等水域戲水或“野泳”,如果遭遇突發狀況,就很容易發生類似溺水身亡的悲劇。以上原因,導致安全防護方面存在嚴重短板,并不能有效預防中小學生溺水事件發生,應當引起政府部門等高度重視。
暑假高溫酷暑,對未成年孩子來說,采取“堵”的方式,嚴禁他們戲水或游泳,顯然是不現實的,而且根本就“堵”不住。許多溺水悲劇,都是孩子私自下水造成的。如果孩子們到正規游泳場館游泳和消暑,場館有救生員等安全防范措施和保障,基本不會發生溺水事件。然而,游泳場館一般都是經營性質,極少免費對公眾開放,要么辦游泳卡,要么按次收費,價格都不菲,孩子們顯然承擔不起,只能選擇到“免費”的水塘、河流等處“野泳”,很容易引發悲劇發生。
預防暑假溺水事件發生,政府部門當有所作為。比如,近年來武漢市組織數十家游泳場館在暑假期間規定的時段,免費向中小學生進行開放。這種以“疏”的方式,將孩子們引導到正規的游泳場館,既避免了他們偷偷去不安全的水域“野泳”和戲水,從而有效預防了溺水事件發生;同時,又能促進孩子鍛煉身體、提高游泳技能,讓他們的暑假生活變得更加豐富多彩,可謂一舉多贏。此有效預防溺水悲劇的做法,值得各地政府部門借鑒和推廣。
暑假預防孩子溺水,應當堵疏結合,學校和家長不僅要教育孩子不去水塘、河流等不安全水域“野泳”,政府部門還應當提供一些相對安全的免費場館,讓他們快樂地戲水消暑和“暢游”。期待各地政府部門采取更多有效的防范措施,真正補上安全防護的短板,讓暑期孩子溺水的悲傷事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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