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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懷集中學小賣部,日前因在公開競價中被拍出5年943萬元的“天價”租金引起廣泛關注。不少人擔心,會不會“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家最終通過各種方式加重學生消費成本和求學負擔?
面對質疑,當地28日晚發布《情況說明》,表示競價透明、公開、公平,強調“所有商品售價不得高于市場零售價格,質量符合國家商品質量規定”以及“學校放學期間學生均可出入校門,日常可自帶學習用品、生活用品等,不存在強制消費行為”,并承諾各主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加強管理。
應該說,這份《情況說明》比較誠懇地回應了當前線上線下的大部分擔心與猜測,相信有助于平息此前高漲的輿情。然而,對于中小學小賣部監管的重點,只有價格和質量嘛?今年2月,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國家衛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三條規定,“各地教育部門要督促中小學校、幼兒園原則上不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確需設置的,不宜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
從中不難看出有關部門對校園小賣部的態度,雖未“一刀切”禁止,但也不鼓勵、不支持。畢竟,小賣部憑借位置優勢,容易被某些不良學校和商家拿來作為斂財工具,進行高價售賣或是銷售不健康商品,損害學生合法權益。懷集中學位于縣城中心,又不進行封閉管理,似乎找不到打破“原則”的特殊理由。退一步講,即便 “確需設置”這樣一間小賣部,主管部門要重點檢查的,除了價格高不高、質量好不好,還有出售的具體商品,尤其要注意防止一些高鹽、高糖、高脂的“垃圾食品”被堂而皇之地擺上貨架,雖然這些東西味道好、單價低、利潤率還高,往往深受學生和商家歡迎。
其實翻看過往新聞,“天價”小賣部不是“孤例”。如,2021年,廣東茂名市水東中學小賣部四年租賃期整體拍賣,起拍價達每年114.6萬元,也曾引發關注。俗話說,“千做萬做,賠本生意不做”,有商家愿意出高價,就表明有信心回本,而這恐怕正是監管的重點和難點。歸根結底,校園不是生意場,小賣部也是為學生服務的地方。當地對于小賣部不能一“拍”了之,需要主管部門、師生家長、社會各界多方參與,共同加強對小賣部的日常監管,確保其經營始終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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