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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檢網站8月16日消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焦小平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焦小平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焦小平(資料圖)
今年2月5日消息,焦小平被查;7月27日消息,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焦小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政治意識,違背新發展理念,干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實施;罔顧黨中央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要求,我行我素,支持特定關系人開發秦嶺地區小水電,破壞秦嶺生態;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走形變調,加劇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制造金融安全隱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親屬謀取利益;違規收受股權、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兼職取酬,為親屬、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債務重組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焦小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焦小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據公開簡歷,焦小平出生于1966年7月,曾長期在財政部工作,2022年6月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至被查。
焦小平被“雙開”后,7月28日,財政部黨組召開會議,通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經報黨中央批準,給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副司令員焦小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的決定,并對以案促改作出部署。
會議強調,焦小平曾是財政部正司級黨員領導干部,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對財政部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都是一次警示警醒,必須深刻吸取教訓,保持對財政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的清醒認識,舉一反三、警鐘長鳴。部內各級黨組織和財政黨員干部要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刻認識黨中央一抓到底、一嚴到底的堅定決心,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結合主題教育,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并自覺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在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上下功夫,推動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方針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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