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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長源電力公開信息顯示,國家能源集團長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為如下:
2022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關于所屬水電站溢洪道水毀修復工程進展情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鄂坪水電站水庫在泄洪過程中出現資產損毀情況,鄂坪水電站投保了財產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2021年收到預付賠款1,000萬元,由于理賠金額尚不確定,公司將就鄂坪水電站溢洪道水毀修復工程處置后續事宜履行持續信息披露義務。2022年12月,公司收到保險賠償確認書,合計賠償金額3,023.75萬元;相關水毀資產賬面凈值2,338.13萬元,確認營業外收入685.62萬元,上述額外收益對公司當期損益產生重大影響,但公司未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且自愿性信息披露未保持持續性。
處罰決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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