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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駱某某在某網絡平臺使用軍人頭像和昵稱,假冒軍人身份獲取被害人小美信任后,謊稱可以幫助小美入伍,以檢查身體情況為由,多次要求小美拍攝不雅照片和視頻,后又虛構另一軍人身份引誘小美多次與其發生性關系。2021年12月,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對駱某某提起公訴,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意見,于2022年1月19日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南京檢察機關向南京軍事檢察院通報了該案辦理情況,對軍人使用互聯網通訊軟件、軍裝使用等管理規定進行交流,軍地檢察機關決定聯合開展涉軍刑事案件調研,通過對一定周期內在多個社交網絡平臺使用“軍人”“上將”等涉軍昵稱進行檢索,共檢索出近2萬個涉軍賬戶,對用戶職業是否顯示為軍人、粉絲數量、是否明確含有營銷與交友目的等逐個梳理,發現網絡平臺在涉軍用戶身份審核、軍人權益維護等方面存在一定問題,易導致違法犯罪發生。軍地檢察機關提出從落實網絡平臺主體責任、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加強國防軍事宣傳等方面完善社會治理,向黨委政府提交了一份內容翔實、措施有力的調研報告,供決策參考。
2023年7月,南京軍地檢察機關聯合向北京某網絡公司制發檢察建議,督促開展涉軍賬號規范專項整治,落實平臺主體責任,規范賬號信息審核。該公司已于2023年7月20日回函表示接受檢察建議,將通過摸底排查信息、完善涉軍審核規定、清理可疑賬號等方式進行深度整改。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南京軍事檢察院依托該案件的辦理,全面加強交流協作,會簽《關于涉軍刑事案件辦理機制的會議紀要》,明確相關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為保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檢察官介紹,軍人是正義和忠誠的象征,網絡活動中,一旦軍人身份被不法冒用,將會嚴重侵犯人民軍隊的形象和榮譽,破壞群眾對軍人的信任。維護軍隊軍人良好形象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網絡平臺也要自覺承擔起社會治理的責任,履行好“打假人”職責,維護清朗和諧的網絡環境。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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