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報道,當地時間6月22日,歐盟委員會表示,正式對美國谷歌公司的在線廣告業務是否違反歐盟競爭規則展開調查。
歐盟在當天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說,歐盟發起此項調查來評估谷歌是否通過技術手段偏袒谷歌自己的在線展示廣告技術服務,從而打壓競爭對手,損害競爭對手的出版商、廣告商和廣告技術服務。其中重點是調查谷歌是否限制第三方公司獲取用戶數據,同時將這類數據留給自己使用,從而扭曲了市場競爭。
歐盟委員會主管數字化與公平競爭的執行副主席韋斯塔格在聲明中說,在線廣告服務是谷歌和出版商如何將其在線服務貨幣化的核心。谷歌收集用于定向廣告的數據,同時還出售廣告空間,并充當在線廣告商和出版商之間的中間人,因此谷歌幾乎存在于在線廣告服務供應鏈的所有環節。谷歌讓在線廣告服務領域的競爭對手難以參與公平競爭。
谷歌在一份準備好的聲明中表示:“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歐洲企業使用我們的廣告產品來接觸新客戶,為他們的發展提供資金。企業選擇他們認為對的項目是看中了他們的競爭力和發展前景。我們將繼續與歐盟委員會進行建設性接觸,回答他們的問題,并向歐洲企業和消費者展示我們產品的好處。”
谷歌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在線廣告公司,去年相關收入約為1470億美元。與之相比,其最接近的競爭對手臉書的年相關收入約為830億美元。
整個歐洲有數億用戶每天都在使用他們的智能手機和電腦,出版商利用在線廣告來免費提供內容,這個行業規模龐大。歐盟委員會稱,僅2019年歐盟就有約200億歐元支出(238億美元)用于在線展示廣告。
分析指出,此次調查可能對谷歌構成嚴重威脅。歐盟的罰款以銷售額為基礎,上限為年收入的10%。此次調查也是歐盟委員會在不到五年的時間里對谷歌的第四次重大調查。在2017、2018、2019年,歐盟委員會先后以濫用購物方面權力、濫用安卓方面權力及濫用廣告方面權力對谷歌分別處以27億、50億及17億美元的罰款,累計總罰款超90億美元。
歐洲議會右翼成員馬庫斯·費伯對這一調查舉措表示歡迎,但他表示,歐盟委員會的調查可能不會觸及問題的核心。他表示,傳統的競爭法以及對公司單獨提起訴訟效率太低。他說,歐盟應該把重點放在監管大型平臺上,提前防止此類濫用。
(記者 秦天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