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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鼓勵引導退休干部、教師、醫生和技術人員回鄉定居,促進人才、資金、技術下鄉。這對于集聚更多力量關注鄉村、支持鄉村、建設鄉村具有一定積極意義。
這些退休人員,基本上都是在城鄉二元結構背景下,年輕時通過考學、參軍、招工等方式進城,具有鮮明的階層流動特征。他們通過從農村到城市的空間流動,獲得了較好的經濟收入和發展空間。更重要的是,他們在空間流動過程中進入了體制,擁有較為專業的職業技能,享受較好的城市公共服務,也有較好的養老和醫療保障。
最近十多年來,農村人口則主要通過進城務工、經商等方式實現在城市立足安家。當前,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經超過6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也接近50%。這得益于新進城群體數量極為龐大,加速了我國的城市化進程。但這也導致中西部村莊人口和資源外流,出現了村莊功能衰退、社會活力不足等問題。
因此,返鄉對不同人群有不同意義。客觀上,對于大多數新進城的農民而言,其主要需求是在城市立足,擁有城市高質量的生活。在還沒有條件立足城市的情況下,他們雖然在城市務工,但需要保留返鄉的退路——比如,保留耕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分配、使用權益,繼續維持村莊社會關系。他們甚至還需要依托農村進行育兒、養老等家庭再生產。
相較于較早進城的農民工,退休人員群體對“告老還鄉”有一定的內在動力。他們有鄉土生活經驗,甚至還保留了鄉土生活習慣,退休生活也能夠匹配鄉村自由、散漫的生活節奏。他們在老家往往還有老房子,還保留著一些社會關系,可以過上正常的社會生活。在深層次意義上,故土眷戀是很多較早進城一代人的精神需求,葉落歸根也是非常自然的生活軌跡。
當前,各地都在積極推進鄉村振興,但不少地方都面臨如何發揮農民這一鄉村振興主體作用的問題。過去一些年,很多地方也在積極推動農民工和大學生返鄉創業。隨著城鄉融合發展,農村出現了一些新業態,傳統農業經營方式也在發生極大變革,這的確為返鄉創業群體創造了一定的市場機會。但農業的市場容量畢竟有限,大多數農民的未來仍然是在城市。
從某種意義上講,鄉村振興的主體只能是在鄉農民。但是,在鄉農民一般面臨資金不足、技術較弱、市場開拓力不強等問題,這些都限制了其主體作用的發揮。從這個意義上講,通過鼓勵退休人員返鄉,從而實現人才、資金和技術下鄉,是有一定積極作用的。
不過,應該注意的是,對退休人員返鄉需要合理定位,即他們只能是鄉村振興的助手,而不是主體;他們的下鄉是自愿的,而非強迫的。有評論呼吁放開農村的宅基地交易,為退休人員下鄉創造條件,在筆者看來,這種建議有可能造成城市資本與農民爭利,動搖那些需要把農村當成退路的進城農民工的根基。有些地方政府試圖通過組織措施,讓臨退休領導干部返鄉從事鄉村振興工作,這種措施一方面可以高效解決鄉村振興中面臨的棘手問題,但另一方面也可能會耗費政府的常規資源——畢竟,這些領導干部之所以能夠為家鄉辦事,使用的也是公共資源,這種做法有可能制造公共資源分配不均的風險。
筆者認為,作為一項社會倡導,鼓勵引導退休人員“告老還鄉”,各地可以做的是進一步完善農村基礎設施,提高公共服務水平,讓不同類別的返鄉、下鄉人員減少城鄉差距感;進一步探討返鄉人員參與村莊建設的機制,為其發揮余熱提供方便。唯有退休人員有內生動力返鄉,返鄉后能過上愉快的退休生活,且還可能為家鄉事業作貢獻,即在農村也能實現老有所為、老有所樂,這樣才能更好激發退休人員參與鄉村建設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讓這項措施持續、穩定地發揮作用,進而更好賦能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作者系武漢大學社會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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