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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調整 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
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我們作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立場,認真審閱了本次擬提交給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的《關于調整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的議案》后,發表如下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本次調整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額度是結合公司2023年上半年實際發生的關聯交易情況進行的合理預測。與關聯方的交易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進行的,交易定價遵循市場規律且符合價格公允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特別是非關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因此,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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