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498 證券簡稱:溫氏股份 公告編號:2023-120 債券代碼:123107 債券簡稱:溫氏轉債
(資料圖)
溫氏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溫氏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2年
12月 4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第四屆監
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
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資金總
額不超過人民幣 180,000萬元且不低于人民幣 90,000萬元(均含
本數),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27.32元/股(含本數),具體回
購股份數量和金額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和金額為
準。本次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
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2年 12月 5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
的相關公告。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號——回
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在股份回購期間,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
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將公司回
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
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數量為 34,000,000股,占公
司總股本的 0.51%。本次回購股份的最高成交價為 18.98元/股,
最低成交價為 18.34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637,540,012.78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
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
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
引第 9號——回購股份》相關規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
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
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
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交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
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 12月 16日)前
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 265,380,491股。公司每五個交
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 25%。
4、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
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溫氏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 8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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