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記者從中國信登處獲悉,其與信托業協會、中債估值中心及信托機構等市場主要參與者完成了《信托公司信托產品估值指引》(征求意見稿),以求統一凈值化標準,指導業務實踐。據了解,目前,已有部分信托公司收到該指引。
“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進展可能還不會太快。”有業內人士坦言,信托凈值化管理有難易之分,關鍵點在于是否有足夠多的公開市場交易信息。
另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對于估值指引的相關信息,月底前有望進一步披露。
同時,記者注意到,中國信登已向全國各信托公司印發啟動信托財產信息報送通知,將于10月份正式啟動不動產、未上市公司股權兩類信托財產信息報送工作。
公開交易信息是關鍵
有分析認為,中國信登和中債估值中心的此次合作將彌補行業第三方公允估值的空白,對于推動信托行業實施凈值化管理,助力行業平穩健康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記者了解到,對于信托公司來說,產品凈值化管理是打破剛兌的重要基礎,此外還將改變信托業務模式。
不過,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需要對信托產品凈值化管理的范疇及特點進行明確,因為信托公司的資金運用領域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實體經濟,資金運作方式靈活。
具體來看,既有本身就以凈值化形式呈現的證券投資信托,又有投資于非標債權、股權以及實物、商品、衍生品的信托,還有財產權信托。因此,對信托產品進行凈值化管理,首先要明確哪些信托產品需要進行凈值化管理。
用益信托研究員喻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總體來看,信托凈值化管理有難易之分,關鍵點在于是否有足夠多的公開市場交易信息。
“第一大類是投向證券市場的標品信托。因為這類資產的公開交易信息比較充分,只需要仿照公募基金的估值模式就可以較為輕松地完成,而且也有信托公司已經這么做了。”喻智告訴記者。
而對于非標債權類產品,喻智進一步指出,由于缺少公開的交易平臺,也沒有行業內共同認可的估值模式,所以估值比較麻煩,凈值化轉型的難度比較大。提速的關鍵還落在建立公開的交易平臺,之前中國信登似乎已有準備做信托份額交易平臺的大概思路,后續進展有待進一步觀察。
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對于估值指引的相關信息,月底前有望進一步披露。
與此同時,記者注意到,財產權信托方面亦有新動作。中國信登日前已向全國各信托公司印發啟動信托財產信息報送通知,將于10月份正式啟動不動產、未上市公司股權兩類信托財產信息報送工作。這項制度的建立完善將有利于明晰信托財產權屬,穩定信托關系,維護信托當事人合法權益;有利于實現財產獨立與破產隔離,更好促進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信托本源業務發展。
對投資者意義重大
另一方面,記者了解到,信托產品凈值化管理將提升信托業務經營透明性。而這對于投資者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在資深信托研究員袁吉偉看來,凈值化管理可以將更多信息及時反映在凈值中,因此凈值的走勢可以及時傳遞產品信息。諸如最新會計準則,當確定發生信用減值時,需要確認整個存續期內預期信用損失,信托產品凈值會有明顯下行。
因此,凈值化管理將在一定程度上改變過去信息披露滯后或者不披露的問題,更真實地反映信托產品狀態。
那么,應該如何看待目前信托行業對產品信息的披露現狀呢?還存在什么問題?
中國信登方面曾撰文指出,信托產品信息披露對于防范信托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信托業信息披露問題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缺乏統一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標準),行業披露質量參差不齊。盡管相關法律制度規定了信托公司信息披露義務和相關要求,但相較于銀行、券商等金融子領域相關法規的健全性,信托業對信托產品信息披露的規定要么過于原則、沒有細化要求,要么是強制性相對較弱的行業指引。
二是信息披露形式單一,缺乏重點標注。部分信托合同等文件制式條款過多,風險措施等條款內容并沒有根據項目內容進行調整,使得投資者的實際效用十分有限。此外,信托合同等文件往往因內容冗雜而使投資者無法直截了當地查閱到其關注的部分或易被忽視的部分。
三是信息披露渠道不統一,投資者獲取信息不便。目前,信托公司普遍通過自有途徑進行信息披露,主要為線上和線下兩種形式披露信托產品相關信息。
其中,線上披露主要包括公司官網、移動客戶端APP、郵件、微信等渠道;線下披露主要包括書面材料寄送、自取等渠道。披露渠道分散、信托機構自有披露平臺互不兼容等因素易導致投資者信息不對稱而引發風險。
信托凈值化如何提速
有不愿具名的信托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資管新規發布以來,在資管機構中,信托產品的凈值化速度是有些落后的,不過這也和相關政策及監管結合宏觀經濟、風險等方面進行的綜合考量有關。
“這個攻堅的過程必然是不會太快的,更應該是按照計劃一步步進行。”該人士指出。
袁吉偉指出,目前證券投資信托產品已經能夠做到很好地進行估值,相關系統、數據都比較完備。但是對于非標產品一直未實施凈值化管理,由于非標產品是信托公司主動管理的核心產品,探索此類產品的凈值化管理將成為攻堅工程。
記者注意到,監管口徑上,7月底,央行公告將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
對此,金融監管研究院院長孫海波認為,過去2年來,監管在老產品壓降和新產品凈值化的推進速度上,存在著一定等待時機的因素,宏觀經濟是考慮的一個方面。
孫海波進一步指出,各個子行業里,信托執行得最晚,新規發布也最晚。目前資管新規配套規則已出,監管的態度極其堅決并著眼長遠,立足10年規劃。
有北方地區信托公司人士告訴記者,預計未來資金信托新規正式發布也會考慮給出足夠長的過渡期,速度不會太快,但相關建設要陸續開展起來。
普益標準研究員夏雨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十余年來,信托公司都在做偏融資、偏信貸的非標類業務,短時間內要向標準化資產、凈值化運作轉型,無論是風控、法務、財務,還是投研、管理、人才等方面都比較缺乏。
“因此在人才培養方面,信托公司需要逐步建立相應的人才制度與激勵體系,以提升凈值化、標準化管理水平,謀求公司業務的長遠發展。”夏雨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