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藥品制劑和原料藥研發、生產和銷售的湖南華納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納藥廠”),在沖擊創業板未果后,又轉向科創板。上交所的公開信息顯示,華納藥廠目前IPO已經進入問詢階段。不過,在沖擊IPO過程中,華納藥廠涉及專利訴訟等情形,這會否對公司IPO造成影響有待觀察。
上交所公開信息顯示,今年6月24日,華納藥廠科創板IPO獲得受理,7月23日進入問詢階段,更新日期為9月7日。
不過,華納藥廠卻因涉及專利訴訟飽受爭議。據招股書,南京圣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圣和”)作為原告,于2019年8月2日起訴華納藥廠及大連中信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銷售、許諾銷售的產品侵犯了原告專利(以下簡稱“涉訴專利”)。2020年5月22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決,華納藥廠與大連中信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南京圣和涉案專利的侵害,并立即銷毀庫存侵權產品。截至審計報告日,華納藥廠不服上述判決,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招股書顯示,華納藥廠除1類新藥左奧硝唑片及原料藥獲得上市批準外,其他在研創新藥產品尚處于臨床前研究階段或I期臨床試驗階段。而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華納藥廠的募投項目之一為年產1000噸高端原料藥物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一期)續建。對于該項目建設,華納藥廠稱,項目全面投產后,預計實現銷售收入10億元,利潤1.5億元。不過,上述訴訟尚未落定前,公司建設左奧硝唑片生產線是否具有合理性?
而訴訟不止一件。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原告于2020年4月22日起訴華納藥廠及其他兩家單位制造并銷售與原告知名商品“江中”牌健胃消食片產品包裝、裝潢近似的健胃消食片,構成不正當競爭。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銷售包裝上使用與原告商品包裝、裝潢近似標識的產品。據悉,上述訴訟涉及華納藥廠銷售給九州通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0.8g×36 片”包裝規格產品,2017-2019年相應產品的銷售金額分別為28.26萬元、205.19萬元和54.69萬元,占華納藥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0.08%、0.33%和0.07%。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該案件尚在一審審理過程中。相關訴訟是否對公司IPO構成實質性影響無疑是市場關注的焦點。
通過招股書,記者還注意到,華納藥廠市場推廣費在報告期內持續大漲。數據顯示,2017-2019年華納藥廠市場推廣費金額分別為9808.38萬元、24815.96萬元、35467.95萬元,占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6.16%、40.47%、43.01%。市場推廣費項下,學術推廣費的支出最高,2017-2019年華納藥廠學術推廣費分別為9141.83萬元、23115.44萬元、32152.06萬元。
一位醫藥行業人士認為,學術推廣費是商業賄賂的高發區。對于擬IPO企業,學術推廣費持續增長恐會被重點關注。針對公司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向華納藥廠發去采訪函,但截至發稿,未收到相關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