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時不足5個月,中國證監會對延安必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延安必康”)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進行的立案調查已經完畢。
8月18日,延安必康發布公告稱,公司于3月2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8月17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陜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查明公司涉嫌違法的事實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相關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未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二是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虛增貨幣資金;三是相關臨時報告信息披露內容不準確、不完整,存在誤導性陳述。
從3月底立案到8月中下旬《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發布,體現了證監會對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大、速度快、效率高。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朱奕奕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新證券法提高了資本市場違法違規的成本,證監會據此加大了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和效率。
當然,打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也是對資本市場違法行為“零容忍”的重要體現之一。7月1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三十六次會議,會議提出要全面落實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要求,多措并舉加強和改進證券執法工作,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和良好生態。此后,證監會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訂稿)》(征求意見稿),于7月24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形成了《證券期貨行政和解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于8月7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最高人民法院于8月18日發布《關于為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零容忍”要求在政策法規層面上不斷得到落實。
中航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董忠云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以來,證監會明顯加大了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財務造假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也充分體現了在執法層面對“零容忍”要求的貫徹。
談及“監管層持續加強信息披露監管的原因”,董忠云表示,這是我國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一環,也是實現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資本市場的核心功能在于優化資源配置,這需要通過眾多投資者在資本市場上的交易行為來實現,而投資者進行投資交易決策的重要依據就是上市公司披露的各種公開信息,因此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質量直接影響著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和合法權益,直接關乎資本市場的運行效率。
“同時,資本市場要持久高效地運行,就必須具有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這也直接對應監管層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在逐漸提升。特別是在注冊制改革不斷推進的當下,加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管控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更加凸顯。”董忠云進一步介紹。
關鍵詞: 上市公司信披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