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風波發酵多日后,吉林信托“匯融50號廣悅化工項目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匯融50號”)兌付一事仍未迎來有效進展。8月13日,北京商報記者從多位投資者處了解到,吉林信托原先承諾的第八期應付資金目前仍未予兌付,另有投資者表示,該項目融資方因環保問題早期就被整改停工,后續兌付困難更大。
兌付方案一拖再拖
“匯融50號”已深陷兌付困局,自剛曝出逾期風波后,信托投資者李薇(化名)就一直在關注投資項目的最新進展,但始終沒有得到滿意的結果。她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按照吉林信托此前公布的受益人大會決議,5月29日、6月8日、6月28日,吉林信托本應向投資者支付信托第六、七、八期信托凈收益,但吉林信托僅向第六、七期投資者支付了應付30%左右資金,第八期目前仍未予兌付。
事實上,早在今年3月吉林信托就曾公告了該產品延期的信息。彼時,吉林信托披露表示:“由于疫情原因,融資人生產經營受到影響,提出延期申請,表示將通過恢復生產等方式積極籌措資金,特申請信托計劃延期。”吉林信托表示,“匯融50號”信托計劃各期預定期限在原信托期限基礎上均延長3個月25天。
不過,有投資者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融資方因環保、疫情問題早期就被整改停工了,資金早已出現流動性問題”。在他看來,吉林信托明知融資方資金鏈出現斷裂,但卻未曾向投資者明示,也未進行合理處置。
針對資金鏈斷裂、停工一事是否屬實,北京商報記者嘗試致電“匯融50號”融資主體山東廣悅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悅化工”)求證,但電話始終未有人接聽。另據天眼查信息顯示,2015年1月、2018年1月,該公司因環保問題被相關機構進行處罰,處罰的主要事由為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
一般來說,信托項目出現延期主要在于企業缺乏償債能力,需要通過時間換空間,籌集償債資金。在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看來,相關信托計劃兌付出現問題主要原因還是交易對手現金流緊張導致違約,且這一狀況在延期期間并未緩解,在經濟弱周期運行的當下,抵押物處置也是耗時較長的工作,特別是還要盡量能覆蓋項目本金的情況下,過低的折扣管理人無法出手,過高的價格買家難尋。
通道業務踩雷被批
兌付危機尚未解除的當口,吉林信托又因通道業務違規被監管點名。近日,吉林銀保監局開具了三張行政處罰單,一張給吉林信托,另外兩張給吉林信托相關負責人。
從具體的處罰信息來看,吉林信托因“未嚴格審核信托目的的合法合規性,為銀行規避監管提供通道”被吉林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罰款40萬元。對于吉林信托違法違規行為,李巍負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李俊永負合規管理責任,吉林銀保監局對上述二人予以警告處分。而就在7月2日,吉林銀保監局剛剛核準了李巍擔任吉林信托總經理助理的任職資格。一位信托行業資深觀察人士對北京商報記者直言,這一處罰還是比較嚴厲的,說明未來監管部門在通道業務方面會有更加嚴格的要求。
“銀信合作業務由來已久,監管限制銀信合作規模也已經有十余年,規模比例逐步壓縮,不過業務聯系緊密。”廖鶴凱進一步表示,各家信托公司和銀行之間的互動依然頻繁,銀行有出表需求,信托牌照有這樣的功能。而在這個過程中,信托公司更容易迫于業務壓力,在配合銀行的過程中踩“紅線”。
吉林信托近年來罰單大多與內控失效有關,例如2017年12月,該公司因開展關聯交易未執行事前報告制度,被罰款20萬元。而除多次遭監管點名處罰外,吉林信托更曾遭遇三任董事長相繼“落馬”。
扎緊治理體系籬笆
業務頻頻違規,高管“落馬”背后也暴露了吉林信托內控不嚴,公司治理機制長期嚴重缺失等問題,深陷負面漩渦也無疑為吉林信托的聲譽帶來惡劣影響。在信托業觀察人士李奎霖看來,多重負面事件將對吉林信托聲譽、展業帶來重大影響,而內部不穩會導致很多外部決策無人執行。
被嚴監管敲打的吉林信托去年業績經營數據也不容樂觀。2019年,吉林信托實現營收5.29億元,同比下降5.37%;實現凈利潤2.05億元,同比下降83.9%。同期,該公司信用風險資產不良率達到11.61%。
對吉林信托來說,盡快處置好風險項目,贏得客戶信賴已經成為擺在面前的首要任務,廖鶴凱建議稱,吉林信托先要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引進有先進理念的戰略投資者,更新公司治理體系,增加內部制衡,甚至可以引入外部職業經理人團隊,開拓全國市場業務,才能更好地發揮信托牌照的效能。
“從長期來看吉林信托還是要強化風控能力,加強創新,提高競爭力。”上述信托行業資深觀察人士如是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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