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希望于通過賣股賣樓、引戰投等方式脫困的四川信托在增資當口卻慘遭大股東拋棄,7月28日,四川信托第三大股東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達股份”)宣布放棄對四川信托的增資,并同意四川信托引入符合條件的戰略投資者;宏達股份同時透露,關聯方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達集團”)也放棄了對四川信托進行增資。至此,四川信托兩大持股股東“官宣”對四川信托無增資意向,四川信托“自救”方案恐迎變數。
大股東放棄增資
自7月20日,宏達股份發布公告撇清與四川信托的關系,并表示未參與四川信托日常經營管理之后,欲增資“補血”自救的四川信托再次慘遭“拋棄”。7月28日,宏達股份發布公告稱,放棄對四川信托的增資,并同意四川信托引入符合條件的戰略投資者,按照增資價格對四川信托進行增資。
宏達股份還在公告中透露了一條重要信息,關聯方宏達集團也放棄了對四川信托進行增資。從股權結構來看,宏達集團為四川信托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32.0388%,宏達股份持股比例22.1605%,二者共計持有四川信托54.1993%的股份。
大股東拒絕出手相助,再為四川信托的自救計劃蒙上了一層陰影。宏達股份與四川信托的“緣分”可以追溯至2010年,2010年宏達股份投資2.47億元初建四川信托,當時宏達股份持股比例為19%。在隨后的五年時間里,宏達股份不斷買入四川信托股權以增強資本實力,2014年11月宏達股份向四川信托增資0.958億元,持股比例提高至19.1605%。2015年10月,宏達股份與宏達集團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受讓四川信托3%股份,持股比例進一步增加至22.1605%。
2016年底,信托行業迎來了曲線上市熱潮,宏達股份當時也瞅準了四川信托這塊“利潤發動機”并表示,擬向宏達集團等股東購買持有的四川信托40.9246%的股權。彼時,宏達股份表示,四川信托如果成為其控股子公司,將有利于提升公司綜合競爭力和持續盈利能力。當時業內普遍認為,宏達股份買入信托公司股權意在盈利,而四川信托則實現了“借殼”上市的愿景,但這場資產重組最終因四川信托股權被凍結而被迫中止。
宏達股份、宏達集團退出讓四川信托的增資計劃雪上加霜。根據投資者此前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的信息,四川信托初步商定先由原股東增資,若不能滿足增資15億元,再引進戰略投資者。引資工作分為港澳海外組、央企組、地方和民營企業組。有報道顯示,四川信托股東中鐵八局已表示無增資意向。
在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看來,宏達股份放棄優先認繳權意味著四川信托實際控制人可能發生變更,這對四川信托后續項目解決的推進會造成重大影響。
TOT不欠本息項目不足一成?
6月中旬,四川信托多個資金池類信托產品出現逾期一事引發市場極大關注,而TOT(信托的信托)模式下,底層資產狀況將對產品能否實現兌付至關重要。
根據北京商報記者從投資者處獲取到的信息,截至2020年6月末,四川信托TOT(信托的信托)存續規模251.6億元,涉及底層資產共計47項。按底層資產風控措施類型分,房地產抵押項目20個,存續規模95.24億元,占比37.85%;股票質押項目12個,存續規模65.44億元,占比26.01%;工商企業擔保項目10個,規模55.16億元,占比21.92%;股權質押項目5個,存續規模35.76億元,占比14.21%。
按底層資產欠本欠息情況分,欠本欠息項目存續規模182.07億元,占比72.37%;只欠息項目存續規模41.92億元,占比16.66%;不欠本不欠息項目存續規模24.3億元,占比9.66%;只欠本金的項目存續規模3.31億元,占比1.32%。
另據一知情人士此前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四川信托已先行對“豐盛48號”“豐盛51號”“豐盛55號”“豐盛52號”“錦繡13號”“錦繡14號”等8個項目提前進行了兌付,但這只是未兌付金額中的冰山一角。
對后續“自救”計劃、逾期項目處置方案進展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多次試圖聯系采訪四川信托,但截至發稿未得到回應。
監管已采取強制措施
雖然投資者還需等待,但曙光已經初現。北京商報記者從投資人處了解到最新信息,7月26日,四川銀保監局已經針對部分投資人提出的問題進行發函回復,在函件中,四川銀保監局稱,四川信托在關聯交易、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方面存在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情況,嚴重危及穩健運行,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四川銀保監局已對四川信托采取監管強制措施,后續監管措施正在推進中。
但就投資人提到的對四川信托TOT產品資金池“一刀切”的理由、是否確認四川信托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大股東挪用信托資金、違反銀監法和信托法的事實等相關信息,四川銀保監局稱屬于咨詢性事項,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疇,并未給予直面回復,這也是四川銀保監局首次向投資人公開發函確認四川信托的違規行為。
在此之前,四川銀保監局已先后多次在四川信托投資人交流會上對四川信托違規問題作出闡述。根據投資人提供的信息,6月17日,在四川信托投資人溝通會上,四川銀保監局方面表示,在2018年4月就發現了四川信托的問題和風險。隨后7月6日和7月13日在與四川信托投資人委托人的溝通過程中,四川銀保監局也表示,四川信托存在欺詐投資者、隱瞞風險資產、不向投資者披露等違規行為。
針對四川信托存在的風險,7月16日,銀保監會信托部副主任唐煒在線上通氣會上表示,當前銀保監會正配合地方政府推動四川信托風險處置工作,目前各項工作正在積極進行當中,堅決壓實信托公司及其股東責任,保護信托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在信托業觀察人士李奎霖看來,這是監管對信托公司一系列風險事件作出了定性,總結了原因,給出了解決方案,將風險化解向前推進了一步。
廖鶴凱進一步指出,監管目前已對四川信托采取監管強制措施,這對四川信托梳理問題項目,監督處置資產都是有利的,對于投資者來說也多了一層保護,從兌付層面來說,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資者利益,解決時間也會盡可能加快,對于資產處置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規范性都會得到加強,不過如何制定后續的兌付處置方案,仍是擺在四川信托面前的難題。
關鍵詞: 四川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