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消委會聯合福田區消費者委員會發布的評測報告顯示,在15款樣品中,有4款被測出鄰苯二甲酸酯類不符合歐盟標準,最高的超標達313倍,其中就有回力牌拖鞋,鄰苯二甲酸酯類是歐盟標準限量要求的195倍。
回力的超標不是最嚴重的,但性質卻很惡劣。因為,在今年初,市場監管總局就通報在抽檢中發現一款回力童鞋鄰苯二甲酸酯類超標。回力品牌有近百年歷史,稍微有點年紀的消費者都記得那一雙小白鞋。近幾年,回力也通過營造國貨潮牌的形象,受到消費市場的重新追捧,被譽為“國貨之光”。但這兩次被點名,說明“國貨之光”沒有相匹配的過硬質量。
質量是產品的生命線,在質量上糊弄消費者,只在營銷上下功夫,是不會長久的。對此,除了要求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管理部門也必須加強監管,嚴格執法。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當時的通報,對于抽檢中發現問題的生產企業,特別是拒絕接受監督抽檢的企業和連續抽檢不合格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但是,在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上,卻查詢不到回力公司因為這次不合格的抽檢受到過任何行政處罰,媒體上也沒有相關的處罰報道。不合格的抽檢結果似乎就這樣悄無聲息地消失了。這難免會讓企業產生僥幸心理,而最終受傷害的將是消費者。
以再次闖禍的鄰苯二甲酸酯為例,這種化學成分常用于鞋幫面的橡塑部分,可通過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膚等途徑進入人體,干擾內分泌系統。對其過量接觸攝入,可能會影響男性生育能力,增加女性患乳腺癌幾率,或致兒童性早熟。生育期女性接觸或攝入量過多,會導致新生兒出現缺陷。如此危險的化學劑,卻一次又一次在企業品控環節下成為超標的“漏網之魚”,恐怕正說明了上次的通報未讓企業“肉痛”,沒有采取相關措施嚴把質量關。
還有一個問題,更需要管理部門出手——當前塑料拖鞋產品主要執行的標準有國家推薦性標準GB/T 36975-2018 《鞋類通用技術要求》、HG/T 3086-2011《橡塑涼、拖鞋》。這些標準主要對拖鞋的使用性能進行了相關要求,但未對消費者高度關注的安全問題如鄰苯二甲酸酯類、多環芳烴以及短鏈氯化石蠟進行相關要求。
因為缺乏國內標準,這次深圳消委會的評測采用了歐盟標準,以至于評測報告不得不特別聲明:“本次比較試驗中檢測出的部分不符合國外標準的相關產品,并不代表該產品不符合國內相關標準或產品宣稱質量要求。”從這個角度看,回力可以喊冤,因為在我國現行的拖鞋標準中,只提到了“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和“甲醛含量”,對屢次超標的鄰苯二甲酸酯只字未提。
然而,歐盟標準不代表國內企業達不到。同樣是在國內銷售的拖鞋,這次依然有11款拖鞋通過了所有嚴苛的測試,其中有些還是不知名品牌。這說明只要重視質量,歐標、國標都不是難事。回力作為市場上的知名品牌,應當用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
標準決定質量。當前,我國正處在產業升級、消費升級的階段,消費者更期待高品質、個性化的產品。這次檢測暴露出我國一些產品標準中,安全要求、安全性能應控制的范圍及安全限量還有一定滯后。標準制定部門和企業應該及時補上這些短板。強制性標準要讓產品和服務守住底線,推薦性標準能讓產品和服務保住基本,而更高的企業標準才能做強質量。只有這樣,“國貨之光”們才有顧忌的底線,才有前進的方向,消費者才能提振信心、放心消費。
關鍵詞: 回力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