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珠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沙珠江地產”)罰款2萬元,南沙珠江地產涉嫌在珠江灣F地塊工地出口未實行硬底化、未設置洗車槽、車輛沖洗設備和沉淀池未有效使用。廣州市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粵穗南綜執(南)罰字[2020]331號。記者查詢發現,南沙珠江地產為廣東珠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江投資”)全資子公司,南沙珠江灣為珠江投資旗下住宅地產項目。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南沙珠江地產違法事實如下:2020年4月9日15時20分,南沙珠江地產在南沙區南沙街鳧洲大橋西側(珠江灣F地塊)工地出口未實行硬底化、未設置洗車槽、車輛沖洗設備和沉淀池未有效使用。
南沙珠江地產違法依據為《廣州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該規定如下:建設單位應當確保排放建筑廢棄物的施工工地符合下列規定:其第(二)項為工地出口實行硬地化、設置洗車槽、車輛沖洗設備和沉淀池并有效使用。
依據《廣州市建筑廢棄物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廣州市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南沙珠江地產作出上述處罰。該規定如下:排放人違反本條例排放建筑廢棄物,有下列行為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罰:其第(四)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工整頓。
廣州市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5月25日。
據報道,建筑施工揚塵已經成為城市大氣污染的主要源頭之一,威脅著人們的身體健康。工地出口實行硬地化、設置洗車槽、車輛沖洗設備和沉淀池為減少揚塵污染的重要手段。廣東省的在建工地眾多,一些地方只求一個“快”字,對工地疏于管理,出現了隨意傾倒渣土、泥頭車遺撒等問題,無圍擋、無硬化、無沖洗、無覆蓋的“全裸工地”較為常見。在市區建設中,因建筑施工、拆遷、渣土清運以及道路清掃產生的二次揚塵,對空氣質量影響很大。
南沙珠江地產成立于2001年8月14日,為珠江投資旗下全資子公司,是南沙珠江灣F地塊的建設單位。其股東結構如下:廣州珠江房地產開發中心有限公司持股100%,認繳出資63500萬元。廣州珠江房地產開發中心有限公司是珠江投資子公司。
珠江投資官網顯示,南沙珠江灣位于廣州南沙最南端,是珠江投資在南沙新區打造的最大型濱海綜合體項目,總占地58萬平方,建筑260萬方,分八期開發。珠江投資成立于1993年,截至2018年底,珠江集團總資產超3,000億元,累計開發了150余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