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一事,*ST新億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了三封問詢函。在最新的問詢函中,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及,據了解,有關監管部門收到加蓋了公司擬聘請的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深圳堂堂)公章和注冊會計師簽字的相關文件,文件稱公司公告內容與事實不符。相關文件稱,深圳堂堂公章自1月21日至4月8日期間處于失控狀態。
針對上述事項,《證券日報》記者撥打了*ST新億固定電話欲咨詢相關事項,但被提示“號碼不存在。”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介紹,“如果上市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簽署了正式的業務合同,并且上市公司對于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爭議并不知情,那么無論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產生何種爭議,都不影響對外合同的效力。如果‘有效印章’及 ‘善意簽約方’兩個條件中任何一個不成立的,業務合同就存在無效的風險。”
*ST新億去年年報和今年一季報未能在4月30日前披露。公司稱,由于受前會計師事務所辭任、沒有新會計師事務所承接審計等諸多因素影響,年報審計工作無法按原計劃進行,公司無法在定期報告的法定披露時限內完成上述文件資料的審查、核實和補充收集工作,預計無法按時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
*ST新億是兩市的停牌“釘子戶”。同花順數據統計顯示,*ST新億自2015年12月7日宣布停牌,至今已有54個月,何時復牌仍是未知。同花順數同時顯示,公司目前有股東32916戶,在54個月的時間里,這些股東被“深度套牢”。
而目前來看,*ST新億的前景也不樂觀,“未按時披露年報會可能會招致監管部門的行政監管、行政處罰,如果逾期兩個月仍未能發布的,還會產生暫停上市乃至退市的風險。”王智斌對《證券日報》記者介紹。
從公告中來看,*ST新億仍在為財報披露工作努力。但是,公司新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卻出現了“羅生門”。
3月27日,*ST新億稱,擬聘請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做審計。隨后,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問詢函,要求說明深圳堂堂近年來審計業務開展情況,專業審計人員配置情況等,充分論證是否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等。公司回復后,再次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二次問詢函,從公告中得知,深圳堂堂擬將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由李哲、陳建生和鄧穎俊三人更換為吳育堂、周知和楊勃。吳育堂等3人目前不在深圳堂堂執業,擬從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轉所至深圳堂堂,相關轉所手續尚未辦理完成。公司再次回復后,卻引來了第三次問詢函。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第三次問詢函顯示,*ST新億披露了聘請年審會計師相關事項二次問詢函的回復公告,并上傳了加蓋深圳堂堂公章的二次問詢函回復。但是,據了解,有關監管部門收到加蓋深圳堂堂公章和注冊會計師簽字的相關文件,文件稱公司公告內容與事實不符。相關文件稱,深圳堂堂公章自1月21日至4月8日期間處于失控狀態。前期,業務約定書與回復公告并非深圳堂堂及相關注冊會計師的真實意思。深圳堂堂原合伙人李哲、陳建生和鄧穎俊曾于3月27日明確表示拒絕承接本次審計業務,吳育堂在上述三人不知情,且沒有深圳堂堂法定代表人李哲授權的情況下,擅自讓其親屬吳高楓違背深圳堂堂意愿私自在業務約定書上蓋章。目前,深圳堂堂已收回公章,并未在4月27日公司提交的二次問詢函回復中加蓋公章,回復所蓋公章真實性存疑。
鑒于此,問詢函要求公司請李哲、陳建生、鄧穎俊和吳育堂核實并說明上述情況是否屬實,原業務約定書是否有效,請提供經上述人員簽字的證明文件;請深圳堂堂說明內部決策機制及目前控制情況;請公司核實上述情況是否屬實,并說明4月28日公告內容是否真實、準確,請獨立董事發表意見等。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堂堂已經購買職業責任保險,累計賠償限額為1000萬元,每次賠償限額為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