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今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長銀罰字〔2020〕14號、15號)顯示,吉林森林工業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吉林森林財務”)存在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的違法行為,長春中心支行對其罰款33萬元。
李雪平時任吉林森林財務總經理,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長春中心支行對其罰款2.8萬元。
佟磊時任吉林森林財務的財務總監,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長春中心支行對其罰款2.8萬元。
根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吉林森林財務的大股東是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其持股比例為48%;第二大股東是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為24%。
以下為處罰原文:
責任編輯:QL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