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廣東省房地產研究會執行會長韓世同以萬科前員工身份,實名致信證監會,對王石及萬科企業股資產管理中心(下稱“萬科企業股中心”)向清華捐贈2億股股權的歸屬問題、處置權問題等提出了四點質疑,引發輿論關注。
對于韓世同提出的核心質疑——萬科企業股中心對企業股資產是否具備處置權的問題,北京雍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光耀認為,“從已公開信息來看,作為獨立法人主體,萬科企業股中心擁有萬科企業股資產,享有處分權利。按照企業股中心章程規定,理事會為企業股中心的決策機構,有權決定將企業資產用于公益事業。”
關鍵詞: 萬科企業股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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