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制訂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正式施行。其中,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自符合條件開始,可以享受專向附加扣除。
不過,住房租金抵扣個稅一則,卻引發了市場對租金上漲的擔憂。部分房東顧慮租客享受扣除的同時,自己需要補繳稅款。
新京報1月6日報道稱,北京稅務客服表示,對于納稅人將租房信息上報后,房東是否需要補稅,目前暫無明確口徑。
在房租抵扣個稅的政策下,租房信息有望得到明顯補全。考慮到目前租房市場信息極不完善,在以往的個稅條例下循規繳稅的房東極其有限,對房東可能會將稅收成本轉移到租客的擔憂,可謂合情合理。
房東補稅 租客埋單?
日前一篇題為《房東跟租客說:你要是申報租房抵扣個稅,房子就不租給你了!》的文章在網絡上廣泛流傳。文中提到,在房租抵扣個稅的減稅措施下,房東擔憂需要補繳稅收,威脅租客稱要增加租金。
新京報周日報道稱,北京稅務客服表示,對于納稅人將租房信息上報后,房東是否需要補稅,目前暫無明確口徑。
不過,過往的個人所得稅法條例已經對租金納稅做出了規定。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出租住房,應當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即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中新網援引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汪蔚青觀點稱表示,在申報租金扣除時,新規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備查,并沒有要求提供完稅發票和付款記錄,本身政策已經考慮很周到,釋放了最大的制度善意。但很多房東借機威脅漲房租,租客可以根據租賃合同條款的約定來主張自己的權利,也可以直接向稅務部門舉報。
新京報的報道還提到,房屋中介工作人員透露,租客對專項抵扣的概念仍然模糊,“政策剛出來,其實都不太懂,還在觀望。”
信息補全 稅收系統完善
在目前的租房市場中,除去進行了房屋租賃備案的一部分房東租客以外,多數出租信息都處于模糊狀態,房東也沒有繳納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12月發布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顯示,住房租金抵扣的信息,只需要填寫住房地址、房東(出租方)姓名以及身份證號碼。這樣一來,在租客申請房租抵扣個稅的同時,房東的出租信息、房產信息也會補全,稅收系統得到完善。
“這種設置看似會增加上游的稅收負擔,實際上是完善國家的稅收征管系統。當上游納稅人開具發票,完成他/她的納稅義務之后,下游的人才能夠實現他/她的稅額抵扣。”21世紀經濟日報援引國家稅務總局科研所特聘研究員楊默觀點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