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一季度銀保監會共對保險機構開出300余張罰單,總罰款金額超過5100萬元。其中,財險公司(含個人)被罰款3300多萬元,占比超過六成。
引人注意的是,作為今年一季度的處罰重點,有6家財險分公司被責令停止商業車險新業務3個月;有3家財險分公司被責令停止農險新業務1年;有13位財險分公司負責人被撤銷任職資格。
東北證券研報認為,財險公司頻被處罰有以下幾大原因:其一,車險是紅海市場,險企間的手續費競爭尤為激烈;其二,商車二次費改落地后,部分險企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將賠付節省的費用轉投銷售環節;其三,為了迎合監管要求,調低費用率(調高賠付率)。
用賠付節省的費用搶市場
整體來看,財務數據造假等是今年財險公司被處罰最多的原因。具體包括:財務數據不真實;編制提供虛假資料;虛列費用;虛掛保險業務,套取資金;直接業務虛構為中介業務給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例如,今年2月14日,4家大型財險公司因承諾回扣及美化報表遭到處罰,合計撤銷7位分公司高管職務。被處罰主要原因集中在:一是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二是編制提交虛假報表(通過簽訂形式上的再保合同等方式,實現人為調節財務數據、調低綜合費用率或者調高綜合賠付率的目的)。
去年,監管部門曾下發《中國保監會關于整治機動車輛保險市場亂象的通知》(174號文),被認為是車險監管升級的標志,其中針對惡性競爭、虛列費用、數據造假、違規贈禮,乃至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開展合作的問題都進行了明確的禁止。
而今年監管部門發現上述四家財險公司通過積分消費服務“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正是這樣抵扣模式,觸碰了監管紅線。
就今年財險處罰頻發,東北證券研報認為有以下幾大原因:其一,車險是紅海市場,險企間的手續費競爭尤為激烈;其二,商車二次費改落地后,部分險企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將賠付節省的費用轉投銷售環節;其三,為了迎合監管要求,調低費用率(調高賠付率)。
從行業整體來看,2017年財產保險行業保費收入首次突破萬億元大關,達到1.05萬億元,同比增長13.8%,行業提供風險保額3030萬億元,同比增長136.2%。在責任范圍擴大的前提下,商車險車均保費較改革前下降16.7%。
壽險與中介罰款均不足千萬元
今年一季度,除財險公司外,專業中介公司(罰款金額為870余萬元)及壽險公司(罰款金額為900余萬元)的處罰金額位列第二與第三位,但均不足千萬元,其他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位列第四位,處罰金額較少,不足百萬元。
壽險公司及代理機構的處罰原因也五花八門:變更營業場所地址未按規定報告、存在代簽名的行為、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任用高管未向監管機關報告、臨時負責人超期任職、委托未持有執業證書的人員開展保險業務、未準確登記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基本資料、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未繳存保證金或者足額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
此外,歷年“開門紅”期間,部分險企營銷員通過朋友圈等平臺造謠、詆毀同業的現象也時有發生。而今年3月份的一則處罰函中,一位營銷員因“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的方式進行宣傳”被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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